| 包头市中心医院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|
| 日期: [2024-03-27] | |
1. 加强院长与患者的沟通,设院长接待日,亲自聆听患者对医院的意见及建议、解决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。
2. 院长接待日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负责接待工作,院长办公室负责院长接待日的人员安排,对预约来访的内容要提前向值班院长汇报,以便做好接待工作,并协调相关科室及陪同人员接待,共同处理。
3.院长接待日负责接待的院长可带领相关部门进行接待,直接、全面听取群众意见,及时有效地改进工作。
4. 接待的意见或建议,当时不能答复处理的,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,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,由院长接待室做好接待记录,服务部做好督办工作。
5.建立院长接待日专用记录本,认真填写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,处理结果;记录本要妥善保管,立卷归档。
6.负责接待的院长接待完毕,办公室负责保管记录本,参加接待的人员不得随意散布来访者反映的内容。
7. 院长接待日接待地点:门诊一楼院长接待室。
8. 具体接待时间:每月第三周周五下午:2:30-5:3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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